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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,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:
1、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;
2、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。(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、股票、债券、基金份额、资产管理计划、银行理财产品、信托计划、保险产品、期货权益等。)
二、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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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信托•渝信壹号穿石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诞生了!
该信托计划是重庆本地首家阳光私募产品,由重庆穿石投资有限公司和重庆国投合作发出。该信托产品已经通过监管部门的审核批准,资金募集、开户、三方存管等相关手续都已经顺利完成,2010年5月10日,重庆信托•渝信壹号正式运行,认购期为2010年5月10日—5月20日。
欢迎各位有意向的朋友参与认购!感谢各位朋友对重庆信托•渝信壹号穿石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支持与关注!
附注:
开 户 行:深圳发展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
户 名: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
账 号:19009889770519
证券经纪人: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经与重庆国投协商,认购和赎回信托产品时,客户均不必到重庆国投签署信托合同:
认购信托产品时,客户在汇款至信托账户后,只需要按重庆国投的要求将相应的个人资料寄往 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(重庆市渝中区民权路107号 400010)信托业务二部 蓝婷(收) 联系电话:023-89035904 即可。
个人投资者需提供以下材料:
2、完成《客户信托财产调查表》(请在资料下载栏下载填写,其中,日期、调查人和客户风险等级不必填写)
3、签署《重庆信托·渝信壹号穿石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认购风险申明书》,签字并加盖手印,一式两份(请在资料下载栏下载填写)
4、签署《重庆信托·渝信壹号穿石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》,签字并加盖手印,一式两份(请在资料下载栏下载填写)
5、认购信托单位时交纳的信托管理费(汇款时请一并将管理费用汇入账户,管理费为认购资金的1%。例如,认购100万元的产品,管理费为1万元,那么汇款至账户金额为101万元)
7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,并加盖手印
8、本人的银行卡或活期存折复印件,并加盖手印
赎回信托产品时,只能一次性赎回其持有的全部信托单位,并视为信托合同的终止,不能赎回部分信托单位。客户需要提前将《信托财产赎回申请》寄往 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(重庆市渝中区民权路107号 400010)信托业务二部 蓝婷(收) 联系电话:023-89035904。
咨询电话:023-86865388 023-86834901